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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0

闽装协〔2025〕16号

各会员:

为加快推动我省建筑装饰行业诚信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支持会员诚信合法经营,服务会员管控信用风险,引导诚信经营、守信践诺,规范信用评价行为,

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建筑〔2022〕9号)的有关措施,开展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2024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主要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支持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办法(2025版)》(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二、评价工作要求与流程

1. 会员单位按《评价办法》规定申报。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申报材料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行业通报,实施行业自律惩戒。

2. 凡参加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龙头企业认定、行业诚信示范“AAAAA”企业、诚信之星、省优质(优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和参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用评价的活动,以及担任协会理事以上职务的企业,都要努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践行《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并先行参加行业信用评价。

3. 企业若存在《评价办法》第十二条中直接列为C级的情形之一,原评定等级自动终止,且新申报企业无参评资格。  

4. 为简化程序和方便企业申报,减轻企业负担,若申报单位(企业)是省装协会员,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区未成立市级建筑装饰协会(分会)的,可以直接向省装协秘书处提出申请。

申报单位(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也可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建筑装饰协会(分会)提出申请。有关市级建筑装饰协会(分会)作为推荐单位,根据《评价办法》要求负责对所辖会员企业的初审推荐工作。

5. 初审推荐单位工作的重点是审查申报企业是否满足《评价办法》的条件及相关指标,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填报《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初审资料评审表》,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省装协秘书处。

三、评价结果应用

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鼓励行业协会对专业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并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合理运用信用评价成果。省装协将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在福建装饰装修网、协会官方微信统一发布,正式应用于省装协会员的服务与管理,更好发挥协会诚信自律建设在落实行业新质生产力、“好房子”建设、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龙头企业认定、行业诚信示范“AAAAA”企业、诚信之星、省优质(优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等事项挂钩,实行差异化管理,并作为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重要依据。

3. 省装协发布信用评价信息,反映企业概况、信用评价、企业自律、优良记录等信息,与政府部门信用平台建设衔接畅通、互动共享,发挥导向标杆作用、自律约束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4. 自2023年以来,我会会员若连续3个年度(以公布文件为准)获得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信用评级AAA认证,将予以认定行业诚信示范“AAAAA”企业。

5. 从2025年开始,我会会员若获得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信用评级AA、A认证,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汇编等事项。

四、评价工作纪律

1. 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实施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及时记入、更新企业的信用信息,注重结合日常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2. 省装协及评级小组应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证评价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通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 为注重节能环保和推行无纸化办公,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事宜,本会通过福建装饰装修网发布,会员企业请从协会官方网站下载本通知文件及附件。

2. 申报截止时间:为合理统筹2024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初审阶段的时间安排,原则上采用分批申报方式,对本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和已获得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信用评级AAA认证的理事、会员,在2025年8月20日前提交申报资料;其他会员申报提交时间可以延长至2025年8月30日。

3. 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供纸质(A4纸装订成册)和电子版资料(正版U盘,不得提供光盘,不得压缩文件)。

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材料报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燕、林莺

联系电话:0591-83255966、83213066

地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31层 

附件:1.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办法(2025版).doc

2.2024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doc

3.2024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企业自评表.doc

4.2024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初审资料评审表.doc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5年7月28日



文件下载:闽装协〔2025〕1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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